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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外之戏:清中晚期京城的戏园文化与梨园私寓制》

作者:吴存存

版本:大学问|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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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电影《霸王别姬》中程蝶衣的这一句唱词,当年方二八,面目娟秀的他,在戏班师父的辣手敲打下,终于说对了这段唱词,便开始了他悲剧性的一生。作为一个唱戏的戏子,一个伶人,他不仅人生成了一场戏,身体也被束缚在戏台上,逢场作戏,扮演着伶人身份要求他扮演的角色,这个角色要求随处都成为他为之献身的舞台——而“献身”常常是字面上的意思。一如戏台上的一颦一笑无不蕴含着台下的悲苦与辛酸,旧日伶人的命运,一如电影中程蝶衣的悲剧一般,同样被迫由同一具躯体饰演着双重身份,他们既是戏台上作为观众耳目所娱的演员,也要在台下以身体取悦观众。伶人以身体取悦观众,在晚清之际曾作为公开的谈资,为文人雅士津津乐道,但在今天,却被视为羞辱的秘史,被缄口遮掩,以至于那些粉墨之下的泪与血,被刻意掩埋,而掩埋者恰恰是遭受羞辱的戏人自己。

吴存存的《戏外之戏》揭开的正是这样一段被刻意掩埋的悲史。就像她在序言开篇所写到的那样,“卖艺不卖身”这句话,如今已经被视为中国梨园行的“优良传统”,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这句话表现的是20世纪才出现的新观念,这种新观念尽管很高尚,但却从某种意义上刻意扭曲了历史——由于卖艺不卖身被视为一种高尚艺徳,因此“卖身”也就被视为演员的道德缺陷,遭到唾弃。而那段卖艺又卖身的历史,也自然被三缄其口。但在清代,卖艺的同时卖身的伶人,却被当时的社会视为寻常。就像《清稗类钞》中所记述的那样,伶人自幼便被当作一种廉价商品,从贫苦的父母手中买来,“京师伶人,辄购七八龄幼童,纳为弟子,教以歌舞。身价之至巨者,仅钱十缗。契成,于墨笔划一黑线于上,谓为一道河。十年以内,生死存亡,不许父母过问”。从此他们的身体与生命便归属于所谓的伶人师父,而他们的基础单位,并非今天所认知的戏班、戏园,而是私寓。

一如作者所指出的那样,私寓,而非戏班,才是清代梨园的基础单位,因为它作为一个公共的私人领域,是卖艺与卖身的双重场所。就像作为私寓主人的师父购买幼伶一样,在私寓成长的伶人也被当作商品出售给客人,艺术与身体都是待价而沽的商品。为了将幼童调教成色艺双绝的伶人,在生死契约的曲庇下,私寓主人会采取各种手段,《霸王别姬》中集体打屁股的“打通堂”只是其中最轻的一种而已。日常的棰楚则美名为“排身段”。但就像作者所揭露的那样,如此棰楚打骂的调教,却在外人眼中常常被伪装成父子一般的孝道恩义,会竭力营造出一种温馨场面来宣传所谓的严师出高徒。

私寓调教出的出色伶人自然会受到追捧,他们被文人雅士写入所谓的“花谱”当中,就像科举一样被分为状元、探花、进士的排名,被称为“花榜”。新科状元与花榜中拔得头筹的伶人之间的浪漫关系,也传为佳话,士人也乐于将专属士人的视金钱如粪土的清高与不解酬应的清雅之誉双手奉上,仿佛士人与名伶之间真的存在一种惺惺相惜的平等关系。但事实上,就像作者所指出的那样,这不过是士人的白日梦所造就的罗曼传奇,他们之所以将喜爱的伶人描述得像士人一样,其目的只是为了向士人同侪炫耀自己不俗的品位而已。在他们眼中伶人只是可以品玩的花而已,永远不可能挣脱伶人的身份加入高尚的士籍。但恰恰是这些士人编排的花榜与浪漫传奇,在士人给自己营造白日梦的同时,也给这些遭受棰楚,出卖色艺的伶人以一种士人的白日梦,在这场白日梦中,他们会努力扮演士人为自己设定的角色,为了努力,为了竞争,只为了抓住这一点空幻的希望。而这恐怕是清代伶人最悲剧性的一面,明知这希望渺茫,却又拼尽全力去抓住它,只为了证明自己不是自己所认为的自己。

撰文/李阳

编辑/刘亚光 罗东

校对/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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